處州
麗水市處州混凝土有限公司
存續(xù)| 序號 | 決定文書號 | 處罰單位 | 處罰結果/內容 | 處罰日期 | 操作 |
|---|---|---|---|---|---|
| 1 | 麗路政罰〔2021〕06217 | 縉云縣交通運輸局 |
主要違法事實:2021年12月07日10時30分,魏招華駕駛麗水市處州混凝土有限公司的浙KM1313貨車載運混凝土從麗水開往縉云新區(qū),行徑G330K234+500(洞合線)路段時,經(jīng)本機關行政執(zhí)法人員引導至縉云縣聯(lián)合治超停車場實施現(xiàn)場檢測,發(fā)現(xiàn)該車為4軸貨車,車貨總質量為43.8噸,載運的貨物可解體。2021年12月07日,本機關予以立案。12月07日,對魏招華進行詢問,并收集了其他相關證據(jù)。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jù):依據(jù)《浙江省公路條例》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guī)定,罰款人民幣壹仟玖佰捌拾元整。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麗水市處州混凝土有限公司應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繳至中國建設銀行縉云支行。逾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可以每日按罰款數(shù)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的數(shù)額不得超出罰款的數(shù)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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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7 | 詳情 |
| 2 | 麗路政罰〔2021〕06212 | 縉云縣交通運輸局 |
主要違法事實:2021年11月19日14時00分,富和興駕駛麗水市處州混凝土有限公司的浙KK1033貨車載運混凝土從麗水開往縉云東渡,行徑G330(洞合線)K234+000M路段時,經(jīng)本機關行政執(zhí)法人員引導至縉云縣聯(lián)合治超停車場實施現(xiàn)場檢測,發(fā)現(xiàn)該車為3軸貨車,車貨總質量為45.8噸,載運的貨物可解體。2021年11月19日,本機關予以立案。11月22日,對富和興進行詢問,并收集了其他相關證據(jù)。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jù):依據(jù)《浙江省公路條例》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guī)定,罰款人民幣陸仟肆佰元整。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麗水市處州混凝土有限公司應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繳至中國建設銀行縉云支行。逾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可以每日按罰款數(shù)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的數(shù)額不得超出罰款的數(shù)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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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2 | 詳情 |
| 3 | 麗稅一稽罰[2020]7 | 麗水市稅務局 |
違法事實:1.增值稅及城市維護建設稅問題你單位2017年3月發(fā)生水泥制品銷售收入39322.33元(不含稅),9月發(fā)生水泥制品銷售收入136943.69元(不含稅),12月發(fā)生水泥制品銷售收入58493.69元(不含稅),合計234759.71元,以上銷售收入均未進行納稅申報,該業(yè)務已發(fā)生納稅義務,應補繳增值稅7042.79元,城市維護建設稅493.00元。你單位2018年6月發(fā)生水泥制品銷售收入93239.81元(不含稅),7月發(fā)生水泥制品銷售收入18019.42元(不含稅),9月發(fā)生水泥制品銷售收入34491.26元(不含稅),12月發(fā)生水泥制品銷售收入15087.38元(不含稅),合計160837.87元,以上銷售收入均未進行納稅申報,該業(yè)務已發(fā)生納稅義務,應補繳增值稅4825.14元,城市維護建設稅337.76元。你單位在2017年至2018年期間涉及4筆借款無償借給諸葛有明等4人,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第十四條的規(guī)定,企業(yè)無償借款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應視同銷售按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通過核定該無償借款的利息,計算出視同銷售貸款服務收入174728.75元,應補繳增值稅10483.73元,城市維護建設稅733.86元。應補繳增值稅合計22351.66元,城市維護建設稅合計1564.62元。2.企業(yè)所得稅問題2017年發(fā)生水泥制品銷售收入234759.71元,2018年發(fā)生水泥制品銷售收入160837.86元,均未進行企業(yè)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調整。你單位向中國工商銀行貸款同時又將資金無償借給個人,該部分被占用的本金所對應的利息,不屬于企業(yè)用于生產經(jīng)營的合理支出,應當予以調減,不能享受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該企業(yè)2017年工行貸款的年利率為4.81%,2017年不得抵扣稅前利息支出為88912.85元,因此調增應納稅所得額88912.85元;2018年工行貸款的年利率為5.4375%,不得抵扣稅前利息支出為99506.25元,調增應納稅所得額99506.25元。2017年匯算清繳后應納稅所得額8003717.60元,自查調增應納稅所得額419270.29元,此次檢查調增應納稅所得額323672.56元,調減應納稅所得額851.46元,調整后應納稅所得額8745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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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2 | 詳情 |
暫無嚴重違法
暫無股權出質
暫無土地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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