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
浙江磐安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存續(xù)| 序號 | 決定文書號 | 處罰單位 | 處罰結果/內容 | 處罰日期 | 操作 |
|---|---|---|---|---|---|
| 1 | 金稅稽三罰[2019]106 | 國家稅務總局金華市稅務局 |
違法事實:浙江磐安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2016年9月、2016年12月、2017年7月、2017年12月以“專項考核”、“年終決算補貼”等名義給員工、外包人員及返聘人員發(fā)放現(xiàn)金累計1874750元,未按規(guī)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合計337106.71元。處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9號)第六十九條處罰決定:浙江磐安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處以應扣未扣稅款百分之六十的罰款202264.03元 收起
...
展開
|
2019-09-20 | 詳情 |
| 2 | 金銀監(jiān)罰決字〔2017〕21號 | 金華銀監(jiān)分局 |
罰款人民幣30萬元 收起
...
展開
|
- | 詳情 |
| 3 | 磐地稅稽罰[2017]8號 | 磐安縣地方稅務局 |
我局于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21日對你單位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的涉稅情況進行了檢查,違法事實及處罰決定如下:一、違法事實1、2014年8月0061號、0133號、0060號、0151號、0150號、0214號、0041號憑證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列支廖根永等295人工資共計2028934.33元,未按規(guī)定足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965.28元。2、2015年8月0037號、0035號、0038號、0246號、0222號、0240號、0234號憑證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列支廖根永等297人工資共計2653013.68元,未按規(guī)定足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31240.75元。3、2016年7月0056號、0061號、0053號、0210號、0150號、0178號、0174號憑證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列支許云龍等301人工資共計2761172.47元,未按規(guī)定足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41045.27元。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9號)第六十九條的規(guī)定,以上少繳個人所得稅的行為屬扣繳義務人不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應扣未扣、應收而不收稅款。二、處罰決定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9號)第六十九條、《浙江省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實施辦法》和《浙江省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16年9號)的規(guī)定,對你單位應扣未扣個人所得稅的行為,處以應扣未扣個人所得稅稅款百分之五十的罰款計36625.66元。以上應繳款項共計36625.66元。限你單位自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到磐安縣地方稅務局直屬分局辦稅服務大廳繳納入庫。到期不繳納罰款,我局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guī)定,每日按罰款數(shù)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磐安縣地方稅務局或磐安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向磐安縣人民法院起訴。如對處罰決定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的,我局將采取《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條的規(guī)定強制執(zhí)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收起
...
展開
|
- | 詳情 |
暫無嚴重違法
暫無股權出質
暫無土地抵押
郵箱
電話
公司簡介
企業(yè)聯(lián)系方式
關注公眾號,免費查看企業(yè)全部聯(lián)系方式
請使用微信掃描二維碼關注「滿商公司網(wǎng)」
滿商公司網(wǎng)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