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秀箱包
浙江嘉秀箱包制造有限公司
存續(xù)| 序號 | 決定文書號 | 處罰單位 | 處罰結果/內(nèi)容 | 處罰日期 | 操作 |
|---|---|---|---|---|---|
| 1 | 平公(消)行罰決字〔2017〕0176號 | 平湖市公安消防大隊 |
現(xiàn)查明位于平湖市新埭鎮(zhèn)平興公路泖河段1號的嘉興新秀箱包有限公司廠房與廠房之間搭建彩鋼板建筑,占用防火間距,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的規(guī)定。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四)項,決定給予嘉興新秀箱包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伍仟元整的處罰。執(zhí)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單位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在十五日起內(nèi)將罰款交平湖市建設銀行(賬戶名稱:平湖市財政局非稅收入結算分戶,銀行帳號:33001637327058126003)。作出行政處罰的機關名稱及日期:平湖市公安消防大隊 2017年6月16日。 收起
...
展開
|
- | 詳情 |
| 2 | 平公(消)行罰決字〔2017〕0177號 | 平湖市公安消防大隊 |
現(xiàn)查明位于平湖市新埭鎮(zhèn)平興公路泖河段1號的嘉興新秀箱包有限公司廠房內(nèi)防火門損壞,消防設施未保持完好有效,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guī)定。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項,決定給予嘉興新秀箱包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伍仟元整的處罰。執(zhí)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單位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在十五日起內(nèi)將罰款交平湖市建設銀行(賬戶名稱:平湖市財政局非稅收入結算分戶,銀行帳號:33001637327058126003)。作出行政處罰的機關名稱及日期:平湖市公安消防大隊 2017年6月16日。 收起
...
展開
|
- | 詳情 |
暫無嚴重違法
暫無股權出質(zhì)
暫無土地抵押
郵箱
電話
企業(yè)聯(lián)系方式
關注公眾號,免費查看企業(yè)全部聯(lián)系方式
請使用微信掃描二維碼關注「滿商公司網(wǎng)」
滿商公司網(wǎng)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