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變電
浙江省送變電工程有限公司
存續(xù)| 序號 | 決定文書號 | 處罰單位 | 處罰結果/內容 | 處罰日期 | 操作 |
|---|---|---|---|---|---|
| 1 | 蕭公(臨浦)行罰決字[2021]02405號 | 杭州市公安局蕭山區(qū)分局臨浦派出所 |
主要違法事實:2020年年初開始余某到杭州市蕭山區(qū)臨浦鎮(zhèn)橫一村浙江省送變電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擔任保安工作,上班期間負責工程的門衛(wèi)值班、車輛及訪客登記等工作,且一直沒有保安證件,直至被臨浦派出所民警查獲,該浙江省送變電工程有限公司違反規(guī)定條件招用保安員。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根據《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guī)定,決定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的行政處罰。行政處罰的執(zhí)行方式和期限:當場訓誡 收起
...
展開
|
2021-03-24 | 詳情 |
| 2 | 永公(石)行罰決字[2019]54780號 | 永康市公安局石柱派出所 |
主要違法事實:2019年10月17日以來,位于永康市石柱鎮(zhèn)上里溪村的浙江省送變電工程有限公司與流動人口建立勞動關系后,至今未按規(guī)定報送該流動人口相關信息,于2019年11月27日被石柱派出所查獲。浙江省送變電工程有限公司的行為系未按時報送或告知相關信息的行為。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根據《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第三十四條、第八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決定給予浙江省送變電工程有限公司罰款四百元并處責令限期改正的行政處罰。行政處罰的執(zhí)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憑本決定書到中國建設銀行永康支行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的數額不超過罰款本數。 收起
...
展開
|
2019-11-28 | 詳情 |
| 3 | 諸農林(林)罰書字[2017]第09號 | 市農業(yè)局 |
現已查明:被處罰人作為諸北500千伏220千伏線路送出工程其中一條由諸北到江桃的線路施工方,2017年1月上旬組織施工人員在阮市鎮(zhèn)金嶺村“全灣”、“大小溪”和“大岙”一帶山上進行架設索道作業(yè),為便于往山上輸送施工物質,被處罰人在未辦理林木采伐許可的情況下,擅自采伐索道沿線的林木,并將采伐的林木棄于山上,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損毀。經鑒定,被處罰人共采伐林木385株,計立木材積26.6315立方米,其中硬闊葉樹325株、立木材積21.355立方米,軟闊葉樹4株、立木材積1.5083立方米,馬尾松47株、立木材積3.3515立方米,杉木9株、立木材積0.4167立方米。根據諸暨市價格認證中心諸市價認定字[2016]第411號《關于林木的價格認定結論書》,涉案被毀林木價值計5106.5元。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規(guī)定,決定對被處罰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責令于2017年12月31日前補種毀壞株數3倍的樹木,計1155株;2、處毀壞林木價值5106.5元3倍的處罰,計人民幣15319.5(壹萬伍仟叁佰壹拾玖元伍角)元。 收起
...
展開
|
2017-07-24 | 詳情 |
| 4 | 蕭公(消)行罰決字〔2018〕19000352號 | 蕭山區(qū)區(qū)公安分局 |
現查明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慶春東路87號的浙江省送變電工程有限公司宿舍樓(實際地址:蕭山區(qū)墾輝一路6號,使用性質:宿舍,面積500平方米,法定代表人:石濤)未進行消防設計備案,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條之規(guī)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決定給予浙江省送變電工程有限公司宿舍樓罰款人民幣叁仟伍佰元整的處罰。執(zhí)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單位浙江省送變電工程有限公司宿舍樓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持本決定書到中國農業(yè)銀行蕭山區(qū)財政專戶(賬號:080201040001304)繳納罰款。作出行政處罰的機關名稱及日期: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隊蕭山區(qū)大隊 2018年8月9日。 收起
...
展開
|
- | 詳情 |
| 5 | 蕭公(消)行罰決字〔2018〕19000351號 | 蕭山區(qū)區(qū)公安分局 |
現查明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慶春東路87號的浙江省送變電工程有限公司宿舍樓(實際地址:蕭山區(qū)墾輝一路6號,使用性質:宿舍,面積500平方米,法定代表人:石濤)未進行竣工消防備案,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guī)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決定給予浙江省送變電工程有限公司宿舍樓罰款人民幣叁仟伍佰元整的處罰。執(zhí)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單位浙江省送變電工程有限公司宿舍樓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持本決定書到中國農業(yè)銀行蕭山區(qū)財政專戶(賬號:080201040001304)繳納罰款。作出行政處罰的機關名稱及日期: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隊蕭山區(qū)大隊 2018年8月9日。 收起
...
展開
|
- | 詳情 |
暫無嚴重違法
暫無股權出質
暫無土地抵押
郵箱
電話
企業(yè)聯系方式
關注公眾號,免費查看企業(yè)全部聯系方式
請使用微信掃描二維碼關注「滿商公司網」
滿商公司網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