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夏企業(yè)
上海拉夏企業(yè)管理有限公司
存續(xù)
暫無法律訴訟
暫無法院公告
暫無失信被執(zhí)行人
| 序號 | 公告名稱 | 案號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詳情 | 發(fā)布日期 |
|---|---|---|---|---|---|---|
| 1 |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送達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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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證合同糾紛 |
原告- 海通國際咨詢有限公司 當事人- 上海拉夏企業(yè)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夏微服飾有限公司 上海微樂服飾有限公司 被告- 新疆拉夏貝爾服飾股份有限公司 邢加興 三上海微樂服飾有限公司 四上海夏微服飾有限公司 五上海拉夏企業(yè)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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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加興、上海夏微服飾有限公司、上海拉夏企業(yè)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海通國際咨詢有限公司(HTIAdvisoryCompanyLimited)訴被告一新疆拉夏貝爾服飾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邢加興、被告三上海微樂服飾有限公司、被告四上海夏微服飾有限公司、被告五上海拉夏企業(yè)管理有限公司保證合同糾紛一案,因無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們送達,現(xiàn)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之規(guī)定,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原告訴訟請求如下:1、判令各被告連帶向原告償付借款本金37,400,000歐元;二、判令各被告連帶向原告償付借款利息4,076.23歐元;三、判令各被告連帶向原告償付借款逾期利息,以37,400,000歐元為基數(shù),按照年利率15%,自2019年11月30日起計算至被告實際支付之日止(暫時計算至原告簽署本起訴狀之2020年7月20日當日,為3,596,547.95歐元);(以上第一至第三項訴訟請求金額,暫時計算至原告簽署本起訴狀之2020年7月20日當天,合計為41,000,624.18歐元,按照當日中國人民銀行歐元與人民幣中間價1:7.9989折合人民幣合計為327,959,892.75元)四、判令各被告連帶賠償原告辦理本案產(chǎn)生的律師費、財產(chǎn)保全擔保服務費、翻譯費和公證費,暫計人民幣1,000,000元;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由各被告承擔,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費及保全申請費等。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你們向法院提交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期滿后的十五日內,提交證據(jù)的期限為公告期滿后的十五日內。另,本院將于2021年1月19日9時在第二十七法庭公開審理,審判長鄭軍歡?,F(xiàn)一并向你們送達開庭傳票。逾期不參加審理,本院將依法缺席判決。特此公告。二○二○年十月三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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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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