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特爾
寧波博特爾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存續(xù)| 序號 | 案件名稱 | 案號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審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發(fā)布日期 |
|---|---|---|---|---|---|---|---|
| 1 |
鄭豐、寧波博特爾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等民間借貸糾紛民事申請再審審查民事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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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間借貸糾紛 |
再審申請人-寧波博特爾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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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2 |
鄭豐、寧波博特爾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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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間借貸糾紛 |
上訴人-寧波博特爾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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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鄭豐寧波博特爾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與盧冰李勤農劉虹民間借貸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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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間借貸糾紛 |
上訴人-寧波博特爾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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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鄭豐、寧波博特爾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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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間借貸糾紛 |
上訴人-寧波博特爾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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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暫無法院公告
| 序號 | 案號 | 執(zhí)行法院 | 失信行為 | 履行情況 | 立案日期 | 操作 |
|---|---|---|---|---|---|---|
| 1 | (2021)粵0305執(zhí)4684號 | 深圳市南山區(qū)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 全部未履行 | 2021-03-15 | 詳情 |
| 序號 | 公告名稱 | 案號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詳情 | 發(fā)布日期 |
|---|---|---|---|---|---|---|
| 1 |
(2021)粵0305執(zhí)4684號送達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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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粵0305執(zhí)4684號 | 借款合同糾紛 |
當事人- 寧波博特爾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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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1)粵0305執(zhí)4684號寧波博特爾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申請執(zhí)行人盧冰與你(單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020)粵03民終9671號判決書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單位)沒有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zhí)行人于2021年3月15日向本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單位)下落不明,無法直接送達,本院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本院(2021)粵0305執(zhí)4684號執(zhí)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執(zhí)行裁定書,責令你(單位)自本公告送達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應承擔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至執(zhí)行完畢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須向本院如實申報當前及本公告送達之日前一年的財產變動情況。送達后如果財產狀況發(fā)生變動,應當自財產變動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補充報告。拒絕申報或虛假申報的,本院將根據情節(jié)輕重對相關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自發(fā)出執(zhí)行通知書之日起,本院將依法采取強制執(zhí)行措施。本公告自發(fā)出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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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9 |
| 2 |
(2021)粵0305執(zhí)4684號送達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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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粵0305執(zhí)4684號 | 借款合同糾紛 |
原告- 盧冰 當事人- 寧波博特爾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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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qū)人民法院公告(2021)粵0305執(zhí)4684號寧波博特爾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申請執(zhí)行人盧冰與你(單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020)粵03民終9671號判決書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單位)沒有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zhí)行人于2021年3月15日向本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單位)下落不明,無法直接送達,本院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本院(2021)粵0305執(zhí)4684號執(zhí)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執(zhí)行裁定書,責令你(單位)自本公告送達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應承擔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至執(zhí)行完畢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須向本院如實申報當前及本公告送達之日前一年的財產變動情況。送達后如果財產狀況發(fā)生變動,應當自財產變動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補充報告。拒絕申報或虛假申報的,本院將根據情節(jié)輕重對相關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自發(fā)出執(zhí)行通知書之日起,本院將依法采取強制執(zhí)行措施。本公告自發(fā)出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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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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