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新
| 序號 | 案件名稱 | 案號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審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發(fā)布日期 |
|---|---|---|---|---|---|---|---|
| 1 |
四川有色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黃靖云、白娟保證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收起
...
展開
|
(2021)川0824民初1029號 | 保證合同糾紛 |
原告-四川有色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開
|
蒼溪縣人民法院 | 2021-03-31 | 2021-04-27 |
| 2 |
四川有色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金攬峰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執(zhí)行審查類執(zhí)行裁定書 收起
...
展開
|
(2020)粵20執(zhí)復139號 | 買賣合同糾紛 |
復議申請人-四川有色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開
|
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 2020-10-13 | 2020-12-08 |
| 3 |
四川有色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黃靖云確認合同效力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
展開
|
(2019)粵20民終97號 | 確認合同效力糾紛 |
上訴人-四川有色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開
|
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 2019-03-18 | 2019-07-30 |
| 4 |
四川有色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成都雷爾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執(zhí)行實施類執(zhí)行裁定書 收起
...
展開
|
(2018)川0116執(zhí)恢1212號 | 買賣合同糾紛 |
申請執(zhí)行人-四川有色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開
|
成都市雙流區(qū)人民法院 | 2018-12-11 | 2018-12-30 |
| 5 |
黃靖云、白娟等與中山市金攬峰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等確認合同效力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
展開
|
(2018)粵2071民初784號 | 確認合同效力糾紛 |
原告-白娟
...
展開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2018-11-05 | 2019-07-30 |
| 6 |
四川有色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成都雷爾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 收起
...
展開
|
(2016)川0116執(zhí)恢236號 | 買賣合同糾紛 |
當事人-四川有色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展開
|
成都市雙流區(qū)人民法院 | 2017-12-20 | 2017-12-27 |
| 序號 | 案號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類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
| 1 | - | 買賣合同糾紛 |
原告- 棲霞澳通化工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晶大礦業(yè)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開
|
起訴狀副本及開庭傳票 | 棲霞市人民法院 | G20 | 2019-11-28 |
暫無失信被執(zhí)行人
| 序號 | 公告名稱 | 案號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詳情 | 發(fā)布日期 |
|---|---|---|---|---|---|---|
| 1 |
黃靖云、白娟 收起
...
展開
|
(2021)粵2071民初13992號 | 保證合同糾紛 |
原告- 川有色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當事人- 四川有色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黃靖云 白娟 收起
...
展開
|
黃靖云、白娟:本院受理原告四川有色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訴被告黃靖云、白娟保證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無法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現向你公告送達(2021)粵2071民初13992號的民事起訴狀、證據副本、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訴訟權利和義務、訴訟風險告知書、舉證通知書、授權委托書(單位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轉普裁定書、廉政監(jiān)督卡、庭審直播告知書、地址確認書。原告的訴訟請求如下:依據(2016)粵20民終108號民事判決書,中山市金攬峰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須于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之曰起七日向原告支付貨款5,409,225.73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損失(從2013年3月30日起計至付清日止,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因中山市金攬峰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及二被告已向原告支付100147.46元,故中山市金攬峰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尚欠原告貨款本金為4408078.27元。1.依法判令被告一對上述債務(貨款本金4,408,078.27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損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2、依法判令二被告在以下房產價值范圍內對上述債務(貨款本金4,408,078.27元及逾期付款剎息損失)承擔違約賠償責任:(1)位亍中U市博愛七路88號聚豪園湖畔7-602房產;(2)位于中山市博愛七路88號聚豪園西苑6棟11-04房產;(3)位于中山市東區(qū)中山五路82號紫翠花園1期紫怡園1座1107號房產。3.依法判令二被告承擔原告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代理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等。4.本案訴訟費由兩被告承擔。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提交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天內。逾期不答辯則視為放棄答辯的權利。本院定于2021年10月11日9時00分在本院火炬開發(fā)區(qū)法庭第四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本案,逾期則視為放棄舉證、質證、辯論的權利,將承擔相應的訴訟風險,本院將依法缺席審判。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收起
...
展開
|
2021-07-20 |
| 2 |
(2020)粵2071執(zhí)保13號的公告 收起
...
展開
|
(2020)粵2071執(zhí)保13號 | - |
原告- 川有色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當事人- 四川有色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開
|
本院受理申請人四川有色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訴被申請人白娟、黃靖云執(zhí)行追加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19)粵2071執(zhí)異373號執(zhí)行裁定書、(2020)粵2071執(zhí)保13號財產保全情況告知書。裁定內容如下:查封被執(zhí)行人白娟名下的位于中山市東區(qū)中山五路82號紫翠花園一期紫怡園1座1107房的房地產[不動產權證號:粵(2018)中山市不動產權第0030147號]價值相當于5932495.8元的產權份額。查封期間,被查封的財產由被執(zhí)行人白娟保管,但不得轉讓、出租、抵押、贈與或作其他處分。保全期限分別為凍結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為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為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為三年。需延長查封、扣押、凍結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保全起始日期詳見財產保全告知書)。申請人逾期未提出續(xù)行查封、扣押、凍結申請,造成保全自然失效及財產被轉移等,該風險由申請人自行承擔。本裁定立即開始執(zhí)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zhí)行。自發(fā)出本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特此公告 收起
...
展開
|
2020-05-29 |
郵箱
電話
公司簡介
企業(yè)聯系方式
關注公眾號,免費查看企業(yè)全部聯系方式
請使用微信掃描二維碼關注「滿商公司網」
滿商公司網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