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力
| 序號 | 案件名稱 | 案號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審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發(fā)布日期 |
|---|---|---|---|---|---|---|---|
| 1 |
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與新華文軒商業(yè)連鎖(北京)有限公司申請與前財產(chǎn)保全民事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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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京0106財保190號 | 申請訴前財產(chǎn)保全 |
申請人-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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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豐臺區(qū)人民法院 | 2021-02-22 | 2021-07-22 |
| 2 |
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與新華文軒商業(yè)連鎖(北京)有限公司申請訴前財產(chǎn)保全民事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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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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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京0106財保190號 | 申請訴前財產(chǎn)保全 |
申請人-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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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豐臺區(qū)人民法院 | 2021-02-22 | 2021-07-21 |
| 3 |
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與廣東永正圖書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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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03民初7662號 | 合同糾紛 |
原告-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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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青秀區(qū)人民法院 | 2020-08-07 | 2020-09-01 |
| 4 |
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與廣東永正圖書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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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京0101民初8289號 | 買賣合同糾紛 |
原告-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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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東城區(qū)人民法院 | 2020-07-13 | 2020-10-19 |
| 5 |
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杭州奧陽電子商務(wù)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執(zhí)行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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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03民初4256號 | 買賣合同糾紛 |
申請人-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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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青秀區(qū)人民法院 | 2020-05-26 | 2020-11-16 |
| 6 |
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與半閑居餐飲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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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桂0103民初3693號 | 租賃合同糾紛 |
原告-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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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青秀區(qū)人民法院 | 2020-03-26 | 2020-11-27 |
| 7 |
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與廣西半閑居資產(chǎn)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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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桂0103民初3694號 | 租賃合同糾紛 |
原告-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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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青秀區(qū)人民法院 | 2020-03-26 | 2020-11-27 |
| 8 |
榮信教育文化產(chǎn)業(yè)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與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西安市新華書店著作權(quán)權(quán)屬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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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陜01民初1152號 | 著作權(quán)權(quán)屬糾紛 |
當事人-榮信教育文化產(chǎn)業(yè)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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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 2019-06-25 | 2019-09-02 |
| 9 |
北京艾狄動力影視文化有限責任公司、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其他文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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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海民(知)初字第22718號 | 出版合同糾紛 |
當事人-北京艾狄動力影視文化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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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 | 2018-04-02 | 2018-06-04 |
| 10 |
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二審行政判決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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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京行終5532號 | 其他行政行為 |
上訴人-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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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 2017-12-22 | 2017-12-27 |
暫無法院公告
暫無失信被執(zhí)行人
| 序號 | 公告名稱 | 案號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詳情 | 發(fā)布日期 |
|---|---|---|---|---|---|---|
| 1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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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03民初17824號 | 買賣合同糾紛 |
原告- 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 被告- 鞍山市新華書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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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2020)桂0103民初17824號原告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與被告鞍山市新華書店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F(xiàn)依法向你方公告送達本案民事裁定書。該裁定書主文為:“(2020)桂0103民初17824號民事判決書第五頁倒數(shù)第二行中“本案案件受理費2328元,由被告鞍山市新華書店負擔?!毖a正為“本案案件受理費2328元、保全費1639元,兩項合計3967元,由被告鞍山市新華書店負擔”?!弊员竟姘l(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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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4 |
| 2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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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03民初12051號 | 買賣合同糾紛 |
原告- 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 被告- 周志榮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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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與被告周志榮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方下落不明,無法向你方送達民事裁定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之規(guī)定,現(xiàn)本院依法向你方公告送達民事裁定書,該裁定書主文為:“準許原告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撤回起訴。案件受理費1637元,減半收取818.5元,由原告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負擔,其余案件受理費818.5元由本院按規(guī)定退回原告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弊员竟姘l(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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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2 |
| 3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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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03民初7565號 | 買賣合同糾紛 |
原告- 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 被告- 海南松明科教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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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2020)桂0103民初7565號原告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與被告海南松明科教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現(xiàn)依法向你方公告送達本案民事判決書。該判決書主文為:“被告海南松明科教有限公司向原告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支付貨款94733.04元。本案案件受理費2168元,由被告海南松明科教有限公司負擔。”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你方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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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6 |
| 4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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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03民初15534號 | 買賣合同糾紛 |
原告- 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 被告- 尹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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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2020)桂0103民初15534號原告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訴被告尹蘭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F(xiàn)依法向你方公告送達本案民事裁定書。該裁定書主文為:“準予原告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撤訴。本案案件受理費4318元,因撤訴結(jié)案減半收取2159元,由原告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負擔,其余案件受理費2159元,按規(guī)定退回原告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弊员竟姘l(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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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6 |
| 5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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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03民初4314號 | 買賣合同糾紛 |
原告- 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 被告- 常州文彥軒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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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訴被告常州文彥軒文化用品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由于原告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提起上訴,現(xiàn)依法向你方公告送達(2020)桂0103民初4314號民事上訴狀,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60日后即視為送達。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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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3 |
| 6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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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03民初7565號 | 買賣合同糾紛 |
原告- 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 被告- 海南松明科教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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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訴被告海南松明科教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xiàn)依法向你方公告送達(2020)桂0103民初7565號民事起訴狀副本、證據(jù)副本、應(yīng)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陽光司法網(wǎng)啟用告知書、訴訟風險提示書、當事人權(quán)利義務(wù)須知、廉政監(jiān)督卡等應(yīng)訴材料。自發(fā)出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你方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和舉證期限分別為公告期滿后15日和30日內(nèi)。本案定于2021年1月12日9時30分在本院第19號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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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0 |
| 7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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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05民初4159號 | 買賣合同糾紛 |
原告- 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新經(jīng)愛出版物發(fā)行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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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訴你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F(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0)桂0105民初4159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如下:1.被告云南新經(jīng)愛出版物發(fā)行有限公司向原告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支付貨款318507.79元;2.被告云南新經(jīng)愛出版物發(fā)行有限公司向原告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計算方式:以318507.79元為基數(shù),自2019年11月28日起至實際清償之日止,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上浮30%計付)。案件受理費6708元,由原告負擔800元,由被告云南新經(jīng)愛出版物發(fā)行有限公司負擔5908元。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nèi)到本院領(lǐng)取,逾期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的,本判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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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2 |
| 8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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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05民初4159號 | 買賣合同糾紛 |
原告- 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新經(jīng)愛出版物發(fā)行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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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已受理原告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訴被告云南新經(jīng)愛出版物發(fā)行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案號為:(2020)桂0105民初4159號。提出請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貨款360524.5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計算方式:以貨款360524.5為基數(shù),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chǔ),參照逾期罰息利息標準計算,自立案之日起計至完全履行付款義務(wù)之日止);3、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由被告承擔。本院根據(jù)原告提供的地址通過法院專遞和法院直接送達的方式均無法找到你本人,現(xiàn)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對你公告送達以下材料:民事起訴狀副本及原告提交的證據(jù)、應(yīng)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訴訟(執(zhí)行)風險告知書、民事訴訟須知、調(diào)解建議書、裁判文書上“廣西法院裁判文書網(wǎng)”公布告知書、申請審判委員會委員回避權(quán)利通知書、陽光司法網(wǎng)啟用告知書、“五個嚴禁”監(jiān)督卡、廉政監(jiān)督卡、當事人送達地址確認通知書、開庭傳票。自發(fā)出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你方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和30日內(nèi),逾期不提出答辯和舉證的不影響本案的審理。并定于舉證期限屆滿后的次日下午15:30開庭(遇節(jié)假日順延)在本院第7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則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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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30 |
| 9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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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桂0103民初3694號 |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
原告- 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 被告- 廣西半閑居資產(chǎn)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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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與被告廣西半閑居資產(chǎn)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因法院依據(jù)原告提供的地址無法向你方送達法律文書,現(xiàn)依法向你方公告送達(2019)桂0103民初3694號民事判決書。該判決書主文為:“一、被告廣西半閑居資產(chǎn)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等各項費用717633元;二、被告廣西半閑居資產(chǎn)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支付滯納金(計算方式:以717633元為基數(shù),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款項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計算);三、駁回原告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13272元,由被告廣西半閑居資產(chǎn)管理有限公司負擔?!毕弈惴阶员竟姘l(fā)出之日起60日內(nèi)來本院領(lǐng)取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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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5 |
| 10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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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03民初4314號 | 買賣合同糾紛 |
原告- 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 被告- 常州文彥軒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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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與你方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xiàn)依法向你方公告送達(2020)桂0103民初4314號案件的起訴狀副本、應(yīng)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證據(jù)、當事人權(quán)利義務(wù)告知書及開庭傳票等法律文書。自發(fā)出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和舉證期限分別為公告期滿后15日和30日內(nèi)。并定于2020年9月14日8時30分在本院第十三A審判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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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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