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 決定書文號 | 慈(消)行罰決字〔2020〕0145號 |
| 違法行為類型 | 浙江中金鋁業(yè)有限公司消防設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案 |
| 行政處罰內容 | 現(xiàn)查明位于浙江省慈溪市慈東濱海區(qū)方淞線408號的浙江中金鋁業(yè)有限公司的宿舍內部分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防火門閉門器損壞,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和《浙江省消防行政處罰裁量標準》第二條之規(guī)定,該行為屬于一般違法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項,決定給予浙江中金鋁業(yè)有限公司處罰款人民幣壹萬伍仟元整的處罰。執(zhí)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單位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交慈溪農村商業(yè)銀行(帳號:231000001888504)。作出行政處罰的機關名稱及日期:慈溪市消防救援大隊 2020年9月21日。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0-09-21 |
| 決定機關 | 慈溪市市公安局 |
| 法定代表人 |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滿商公司網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