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zhí)行人詳情
| 失信被執(zhí)行人 | 武漢市綠能天然氣運輸集團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 |
| 身份證號碼 / 組織機構代碼 | 9142010066****2261 |
| 執(zhí)行依據文號 | (2019)粵01民初3號 |
| 案號 | (2021)粵01執(zhí)7070號 |
| 作出執(zhí)行依據單位 |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
| 執(zhí)行法院 |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
| 被執(zhí)行人的履行情況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21-10-27 |
| 發(fā)布日期 | 2022-06-27 |
| 已履行 | 暫無 |
| 未履行 | 暫無 |
| 省份 | 廣東 |
| 失信被執(zhí)行人行為具體情形 | 違反財產報告制度 |
|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 1、被申請執(zhí)行人一武漢中能公司向申請執(zhí)行人廣州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償還票款8000萬元及利息(利息自2018年7月7日至7月9日以1億元為基數,2018年7月10日至7月12日以9000萬元為基數,2018年7月13日以8500萬元為基數,2018年7月14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以8000萬元為基數,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2019年8月20日起至實際清償之日止以8000萬元為基數,按照同期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2、被申請執(zhí)行人二武漢綠能公司、被申請執(zhí)行人三贏信公司、被申請執(zhí)行人四中興天恒公司對第1項還款責任承擔連帶清償責任;3、被申請執(zhí)行人三贏信公司向申請執(zhí)行人廣州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律師費20萬元及利息(利息按以下方式計算:2018年7月7日至7月9日以1億元為基數,2018年7月10日至7月12日以9000萬元為基數,2018年7月13日以8500萬元為基數,2018年7月14日起至實際清償之日止以8000萬元為基數,按照年利率10.5%計算的利息,減去2018年7月7日至7月9日以1億元為基數,2018年7月10日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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