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 決定書文號 | 樂市監(jiān)處字〔2021〕3489號 |
| 違法行為類型 | 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 |
| 行政處罰內容 | 對當事人經營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guī)定,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之規(guī)定,決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并減輕處罰如下:一、處以罰款30500元;二、沒收違法所得800元對當事人經責令改正后仍未按規(guī)定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guī)定,決定從輕處罰如下:罰款10000元以上罰沒款合計41300元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1-04-27 |
| 決定機關 | 樂清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
| 法定代表人 |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滿商公司網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