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zhí)行人詳情
| 失信被執(zhí)行人 | 貴州朗聚商貿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 |
| 身份證號碼 / 組織機構代碼 | 9152000056****566Y |
| 執(zhí)行依據文號 | (2020)黔0103民初3729號 |
| 案號 | (2020)黔0103執(zhí)4030號 |
| 作出執(zhí)行依據單位 | 貴陽市云巖區(qū)人民法院 |
| 執(zhí)行法院 | 貴陽市云巖區(qū)人民法院 |
| 被執(zhí)行人的履行情況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20-08-03 |
| 發(fā)布日期 | 2021-02-02 |
| 已履行 | 暫無 |
| 未履行 | 暫無 |
| 省份 | 貴州 |
| 失信被執(zhí)行人行為具體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
|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 一、由被告貴州朗聚商貿有限公司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一次性支付給原告貴州鑫陽交建物資貿易有限公司貨款人民幣12583892.21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12583892.21元為基數,按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自2015年11月14起計算至2019年8月19日;按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起計算至全部貨款清償之日止); 二、駁回原告貴州鑫陽交建物資貿易有限公司的其余訴訟請求。 案件受理費人民幣116568元減半收取58284元,由被告貴州朗聚商貿有限公司負擔(該款原告已預交,由被告在履行本判決的同時支付給原告)。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
滿商公司網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