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 決定書文號 | 余公(馬)行罰決字[2019]54957號 |
| 違法行為類型 | 寧波合嘉照明有限公司未按時報送或者告知相關信息 |
| 行政處罰內(nèi)容 | 主要違法事實:2019年9月14日上午,馬渚派出所民警對余姚市馬渚鎮(zhèn)XXXX村寧波合嘉照明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該廠有一名員工張**未辦理居住登記,該廠負責人陳**自2019年3月雇傭員工張**并建立勞動關系至被公安機關查獲,未將相關信息報送公安機關。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jù):根據(jù)《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第三十四條、第八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2019年9月11日余姚市公安局決定給予寧波合嘉照明有限公司罰款一百元的行政處罰。行政處罰的執(zhí)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憑本決定書到中國工商銀行余姚支行馬渚分行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shù)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的數(shù)額不超過罰款本數(shù)。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19-09-11 |
| 決定機關 | 余姚市公安局馬渚派出所 |
| 法定代表人 |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滿商公司網(wǎng)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