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利用線路板樹脂代替粉煤的方法及其樹脂粉噴槍
基本信息

| 申請?zhí)?/td> | CN202110847951.2 | 申請日 | -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418192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9-21 |
| 申請公布號 | CN113418192A | 申請公布日 | 2021-09-21 |
| 分類號 | F23G5/033(2006.01)I;F23G5/14(2006.01)I;F23G5/32(2006.01)I;F23G5/44(2006.01)I;F23G7/00(2006.01)I;F23J15/02(2006.01)I;F23J15/06(2006.01)I | 分類 | 燃燒設(shè)備;燃燒方法; |
| 發(fā)明人 | 尹正科;趙海;李云玉;李俊先;施建龍;丁勇;黃榮智;黃文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中節(jié)能(汕頭)再生資源技術(shù)有限公司 |
| 代理機構(gòu) | 汕頭興邦華騰專利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張樹峰;梁鳳德 |
| 地址 | 100000北京市海淀區(qū)西直門北大街42號節(jié)能大廈 | ||
| 法律狀態(tài) | - | ||
摘要

| 摘要 |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利用線路板樹脂代替粉煤的方法。所述利用線路板樹脂代替粉煤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S1廢舊線路板拆解后分選出線路板;S2線路板破碎分選形成樹脂顆粒;S3對步驟S2中破碎后的樹脂顆粒進行研磨處理形成樹脂粉;S4通過噴槍將樹脂粉鼓到熔煉爐內(nèi)焚燒;S5焚燒后對煙氣輸送至二燃室進行二次燃燒和特殊處理。本發(fā)明提供的利用線路板樹脂代替粉煤的方法具有用難以處理的樹脂粉來代替冶煉過程中噴槍粉煤的用途,經(jīng)過5年的生產(chǎn)試驗,廢線路板用富氧頂吹熔池熔煉是可行的,通過對線路板樹脂的成分研究表明,廢線路板樹脂可以代替噴槍粉煤,且排放的煙氣各項指標都達到國家危廢的燃燒標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