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拋光纖維素酶重復使用方法

基本信息

申請?zhí)?/td> CN201410726152.X 申請日 -
公開(公告)號 CN104498458A 公開(公告)日 2015-04-08
申請公布號 CN104498458A 申請公布日 2015-04-08
分類號 C12N9/42(2006.01)I 分類 生物化學;啤酒;烈性酒;果汁酒;醋;微生物學;酶學;突變或遺傳工程;
發(fā)明人 郝龍云;徐沛龍;王蕊;蔡玉青 申請(專利權)人 吳江新民化纖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 - 代理人 -
地址 266071 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qū)寧夏路308號
法律狀態(tài) -

摘要

摘要 一種拋光纖維素酶重復使用方法,首先,將常規(guī)纖維素酶拋光處理液溫度降至5-10℃,用氨水調整pH至7.5-8繼續(xù)處理15min后將織物從處理液中取出;然后,用醋酸調節(jié)處理液pH至4-4.5,先用孔徑為0.45μm微孔濾膜過濾,然后再用截留分子量10kDa的超濾膜將處理液濃縮至原體積20%,在濃縮液中加入0.05-0.1g/L葡萄糖氧化酶和0.01-0.02g/L雙氧水,升溫至30℃并保溫20min;最后,取需要拋光的棉織物,將上述濃縮液補充新水使浴比滿足常規(guī)浴比要求,再補充一定量纖維素酶使處理液中酶活力達到常規(guī)拋光處理水平,對棉織物進行拋光處理??梢垣@得與常規(guī)纖維素酶拋光相同的效果,實現(xiàn)拋光纖維素酶的重復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