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子生料制酒增值方法

基本信息

申請?zhí)?/td> CN201610763501.4 申請日 -
公開(公告)號 CN107794192A 公開(公告)日 2018-03-13
申請公布號 CN107794192A 申請公布日 2018-03-13
分類號 C12G3/12;C12G3/02;A23K10/38;C05F5/00 分類 生物化學;啤酒;烈性酒;果汁酒;醋;微生物學;酶學;突變或遺傳工程;
發(fā)明人 夏洪師;夏洪方 申請(專利權)人 溆浦縣金棗果業(yè)開發(fā)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 - 代理人 -
地址 419302 湖南省懷化市溆浦縣小江口鄉(xiāng)白巖山村四組
法律狀態(tài) -

摘要

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棗子生料制酒增值方法。為了克服現有棗子生料制酒難,棗子儲存和酒化不能合二為一同步進行,效率效益低等不足,本發(fā)明在傾斜的室內地面設置棗槽、液溝;將采摘的棗子堆放在該棗槽里,拌入酒曲,堆放7?15天,保持室溫20?25℃,棗層內溫度維持在28?35℃;每天翻轉擠壓棗層,將流入液溝中的棗酒液輸入蒸酒機構,常規(guī)蒸餾提取棗酒,將擠壓后的棗渣作為飼料或者肥料。本發(fā)明主要用于南方棗子的儲存酒化制酒,它實現了棗子生料制酒,使棗子的儲存和酒化制酒同步進行,效率高,成本低,增值效益顯著,尤其適用于殘次棗的增值利用,殘次棗的出酒率達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