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 決定書文號 | (京海)食藥監(jiān)食罰〔2018〕300671號 |
| 違法行為類型 | 《食品經(jīng)營許可管理辦法》(2015版)第2條第1款第0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15版)第35條第1款第0項 |
| 行政處罰內容 | 當事人未經(jīng)許可從事食品經(jīng)營的行為屬于違反許可類行政審批事項,符合《北京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guī)定(試行)》第七條第(二)項的情形,建議從輕處罰,擬對當事人處罰如下:1、沒收用于違法經(jīng)營的工具和原料:豬肉5斤、刀1把;2、并處罰款人民幣50000元整。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18-08-24 |
| 決定機關 | 海淀局 |
| 法定代表人 |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滿商公司網(wǎng)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