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護結構、支護系統(tǒng)及既有建筑內外基坑連接段支護方法
基本信息

| 申請?zhí)?/td> | CN201910831471.X | 申請日 | -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512617A | 公開(公告)日 | 2019-11-29 |
| 申請公布號 | CN110512617A | 申請公布日 | 2019-11-29 |
| 分類號 | E02D17/04;E02D5/04;E02D5/06 | 分類 | 水利工程;基礎;疏浚; |
| 發(fā)明人 | 陽鳳萍;周書東;張彤煒;謝璋輝;廖俊晟;張益;任夏;梁榮耀;麥鎮(zhèn)東;葉雄明;劉亮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莞市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代理機構 | 廣州三環(huán)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東莞市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東莞市建筑科學研究所 |
| 地址 | 523000 廣東省東莞市莞城區(qū)匯峰路1號匯峰中心C區(qū)8層01單元 | ||
| 法律狀態(tài) | - | ||
摘要

| 摘要 | 本發(fā)明提供了支護結構、支護系統(tǒng)及既有建筑內外基坑連接段支護方法,其中,所述支護結構包括第一板樁結構、第二板樁結構、第三板樁結構、樁頂支護組件及封堵結構,所述第一板樁結構設置于所述連接段的第一側面,所述第二板樁結構設置于所述連接段的第二側面,所述第三板樁結構設置于所述連接段的第三側面,所述樁頂支護組件設置于所述連接段的頂部,所述第一板樁結構、所述第二板樁結構以及所述第三板樁結構三者分別與所述樁頂支護組件固定連接,所述封堵結構固定連接于所述第二板樁結構上并位于所述基礎連系梁的下方,以對所述基礎連系梁底下空間進行封堵。本發(fā)明的支護結構可避免既有建筑的原有結構受到破壞,又能保證基坑支護安全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