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zhí)行人詳情
| 失信被執(zhí)行人 | 深圳市深華國實業(yè)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 |
| 身份證號碼 / 組織機構(gòu)代碼 | 9144030035****6373 |
| 執(zhí)行依據(jù)文號 | (2018)粵0306民初27717號 |
| 案號 | (2020)粵0306執(zhí)恢1761號 |
| 作出執(zhí)行依據(jù)單位 | 深圳市寶安區(qū)人民法院 |
| 執(zhí)行法院 | 深圳市寶安區(qū)人民法院 |
| 被執(zhí)行人的履行情況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20-06-05 |
| 發(fā)布日期 | 2020-08-21 |
| 已履行 | 暫無 |
| 未履行 | 暫無 |
| 省份 | 廣東 |
| 失信被執(zhí)行人行為具體情形 | 違反財產(chǎn)報告制度 |
|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wù) | 網(wǎng)上申請時間:2019-01-24 一、原告盈碩公司與被告深華公司、張正東共同確認被告深華公司尚欠原告貨款558691.04元,雙方同意按貨款547691.04元完全并最終解決本次糾紛。二、原告盈碩公司與被告深華公司、張正東一致同意被告深華公司分7期支付上述貨款547691.04元:第一期于2018年12月30日前支付貨款50000元;第二期于2019年1月30日前支付貨款50000元;第三期于2019年2月28日前支付貨款50000元;第四期于2019年3月30日前支付貨款80000元;第五期于2019年4月30日前支付貨款80000元;第六期于2019年5月30日前支付貨款120000元;第七期于2019年6月30日前支付貨款117691.04元。上述款項由被告深華公司逕付至原告指定賬戶:戶名深圳市盈碩電路有限公司,賬號44201548200052529029,開戶行中國建設(sh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機場運行。三、若被告深華公司有任何一期未按期足額支付上述款項,則原告可就547691.04元中未付的全部剩余款項及其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以547691.04元為基數(shù),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借款利率的1.5倍,自逾期之日起計算至實際清償之日止)一并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四、被告張正東對被告深華公司上述債務(wù)及逾期付款利息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
滿商公司網(wǎng)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