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作物纖維廢棄物生產乙醇

基本信息

申請?zhí)?/td> CN200710003394.6 申請日 -
公開(公告)號 CN101240297A 公開(公告)日 2008-08-13
申請公布號 CN101240297A 申請公布日 2008-08-13
分類號 C12P7/10(2006.01) 分類 生物化學;啤酒;烈性酒;果汁酒;醋;微生物學;酶學;突變或遺傳工程;
發(fā)明人 徐佳珊;徐光明;徐云峰 申請(專利權)人 蘇州君安藥業(yè)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 - 代理人 -
地址 215129江蘇省蘇州市吳中經濟開發(fā)區(qū)南湖路50號
法律狀態(tài) -

摘要

摘要 本發(fā)明屬于一種改良的農作物纖維廢棄物生產乙醇的方法,其方法經綜合利用能使乙醇的生產較經濟。該改良方法包括:農作物廢棄物的酸堿預處理,木糖的脫色和濃縮結晶,木質纖維素的酶處理,水解糖的乙醇發(fā)酵和精餾。該化學預處理方法包括先后用0.1%~10%的鹽酸、硫酸、磷酸、可揮發(fā)性有機酸及其以上酸的混合物和/或1%~5%石灰、氨水及其以上堿的混合物分段進行。酸預處理溫度為常溫至120℃,時間為1至4小時,堿預處理溫度為常溫至120℃,時間為1至8小時;預處理終液用于木糖的脫色、濃縮和結晶;預處理終渣用纖維素酶和纖維二糖酶水解,水解溫度為40~60℃,時間為12至24小時;采用預水解或邊水解邊發(fā)酵工藝,發(fā)酵時間為48小時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