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 決定書文號 | 嘉公(梁)行罰決字[2017]10744號 |
| 違法行為類型 | 治安違法行為 |
| 行政處罰內(nèi)容 | 根據(jù)《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一條第一款第(五)項之規(guī)定,決定給予山東能源肥礦集團梁寶寺能源公司責令改正的行政處罰。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17-10-24 |
| 決定機關(guān) | 濟寧市嘉祥縣公安部門 |
| 法定代表人 |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滿商公司網(wǎng)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