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井下采煤用照明裝置
基本信息

| 申請?zhí)?/td> | CN202022171763.6 | 申請日 | - |
| 公開(公告)號 | CN214037973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8-24 |
| 申請公布號 | CN214037973U | 申請公布日 | 2021-08-24 |
| 分類號 | F21S8/00(2006.01)I;F21V33/00(2006.01)I;F21V21/22(2006.01)I;F21V21/15(2006.01)I;F21V14/02(2006.01)I;F21W131/402(2006.01)N | 分類 | 照明; |
| 發(fā)明人 | 周楊;常勇;臧宗良;韓寧;閆剛;孫玉河 | 申請(專利權)人 | 新疆昌吉市菏澤騰達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
| 代理機構 | 合肥律眾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魏潔 |
| 地址 | 831100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阿什里鄉(xiāng)二道水 | ||
| 法律狀態(tài) | - | ||
摘要

| 摘要 | 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井下采煤用照明裝置,包括支撐板,所述支撐板兩側外壁分別通過螺栓固定有四個支撐桿,四個所述支撐桿頂部外壁分別通過螺栓固定有兩個固定板,兩個所述固定板頂部外壁分別開設有四個固定孔,所述支撐板底部內(nèi)壁通過螺栓固定有轉動電機,所述轉動電機輸出軸連接有轉動軸,所述轉動軸頂端通過螺栓固定有固定座,所述固定座頂部外壁通過螺栓固定有攝像頭。本實用新型通過設置有轉動電機、轉動軸、固定座和攝像頭,使得在提供照明功能的同時還提供了監(jiān)控功能,可以對井下煤礦處進行實時監(jiān)控,并且安全保障人員可在礦井外實時看到工作人員的具體位置,避免在礦井內(nèi)發(fā)生事故時,外部人員無法了解工作人員的位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