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 決定書文號 | 金東市監(jiān)罰字〔2021〕1914號 |
| 違法行為類型 | 銷售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規(guī)定的食品 |
| 行政處罰內(nèi)容 | 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二、沒收當事人違法所得360元;三、對當事人處以罰款6000元。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1-04-29 |
| 決定機關(guān) | 金華市金東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
| 法定代表人 |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滿商公司網(wǎng)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