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制冷設備

基本信息

申請?zhí)?/td> CN201610367336.0 申請日 -
公開(公告)號 CN107449200A 公開(公告)日 2017-12-08
申請公布號 CN107449200A 申請公布日 2017-12-08
分類號 F25D11/00(2006.01)I;F25D19/00(2006.01)I 分類 制冷或冷卻;加熱和制冷的聯(lián)合系統(tǒng);熱泵系統(tǒng);冰的制造或儲存;氣體的液化或固化;
發(fā)明人 弓皓;盛艷紅;黃其凡;高峰 申請(專利權)人 青島鴻鈞電器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 青島澤為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姚繼偉;邵桂禮
地址 266000 山東省青島市市北區(qū)興隆三路18號
法律狀態(tài) -

摘要

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小型制冷設備,其包括:上箱體和下箱體,上箱體為發(fā)泡箱體,該發(fā)泡箱體的后背包括發(fā)泡層、前壁板和后壁板,其中發(fā)泡層包括上部分、中間向內折進部分和下部分,在發(fā)泡層的上部分和前壁板之間形成第一容置空間,在發(fā)泡層的下部分和后壁板之間形成第二容置空間;蒸發(fā)器和蒸發(fā)器風機,其位于所述第一容置空間內;冷凝器和冷凝器風機,其位于所述第二容置空間內;壓縮機位于下箱體內。該發(fā)明不僅滿足了市場對小型制冷設備緊湊型、迷你型方式的設計要求,還達到了外觀美觀,清潔便利,操作方便的實際操作的作用,從更多的程度上滿足了市場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