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zhí)行人詳情
| 失信被執(zhí)行人 | 天天希杰(天津)商貿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 |
| 身份證號碼 / 組織機構代碼 | 9112011867****5315 |
| 執(zhí)行依據文號 | (2021)津0319民初12150號 |
| 案號 | (2021)津0116執(zhí)19287號 |
| 作出執(zhí)行依據單位 | 本院 |
| 執(zhí)行法院 | 天津市濱海新區(qū)人民法院 |
| 被執(zhí)行人的履行情況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21-11-29 |
| 發(fā)布日期 | 2021-12-30 |
| 已履行 | 暫無 |
| 未履行 | 暫無 |
| 省份 | 天津 |
| 失信被執(zhí)行人行為具體情形 | 違反財產報告制度 |
|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 一、被告天天希杰(天津)商貿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浙江健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貨款393158.91元及自2021年9月1日至實際給付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393158.91元為基數,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 二、被告天天希杰(天津)商貿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浙江健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返還保證金3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7647元,減半收取計3823.5元,由被告天天希杰(天津)商貿有限公司負擔。 |
滿商公司網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