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除去甲醛的室內防霾新風裝置

基本信息

申請?zhí)?/td> CN201521086912.1 申請日 -
公開(公告)號 CN205425234U 公開(公告)日 2016-08-03
申請公布號 CN205425234U 申請公布日 2016-08-03
分類號 F24F3/16(2006.01)I;F24F13/28(2006.01)I;F24F11/02(2006.01)I 分類 供熱;爐灶;通風;
發(fā)明人 張傳經;葉國棟 申請(專利權)人 深圳招商房地產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 深圳市中知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深圳招商房地產有限公司
地址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qū)蛇口興華路6號南海意庫3號樓
法律狀態(tài) -

摘要

摘要 一種可除去甲醛的室內防霾新風裝置,包括機體(7)、初效過濾器(1)、空氣凈化與異味處理模塊(3)、送風機(4),機體(7)上設有進風口和出風口,初效過濾器(1)設置在機體(7)的進風口處,空氣凈化與異味處理模塊(3)安裝在機體內進風口與出風口之間的風道中,送風機(4)安裝在機體的出風口處,送風機(4)的出風口與機體的出風口連接。本實用新型基于室外新風與室內回風為一體處理的空氣處理機組,不僅可以完全回收室內空氣的冷量或熱量,而且可有效處理室內及室外的PM2.5、甲醛及VOC等有害氣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