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信用風險違約預警方法、裝置、設備及存儲介質(zhì)
基本信息

| 申請?zhí)?/td> | CN202011141264.0 | 申請日 | -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241916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19 |
| 申請公布號 | CN112241916A | 申請公布日 | 2021-01-19 |
| 分類號 | G06Q40/02(2012.01)I;G06N20/10(2019.01)I | 分類 | 計算;推算;計數(shù); |
| 發(fā)明人 | 孫圣力;喻彥龍;李青山;司華友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博雅正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 代理機構(gòu) | 無錫永樂唯勤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北京大學;博雅正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博雅區(qū)塊鏈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地址 | 100000北京市海淀區(qū)頤和園路5號 | ||
| 法律狀態(tài) | - | ||
摘要

| 摘要 | 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個人信用風險違約預警方法、裝置、設備及存儲介質(zhì),其中的方法包括:樣本采集,樣本包括正樣本及負樣本;通過特征融合對存在缺失特征的正樣本進行缺失特征補齊;采用分類算法對樣本進行分群,獲得若干樣本群;計算出各樣本群的不同逾期期數(shù)的風險等級;對各樣本群內(nèi)的樣本添加風險等級標簽;分別對各樣本群進行模型訓練,獲得若干訓練好的與若干樣本群一一對應的風險違約預警模型;將待預警樣本輸入至選定的風險違約預警模型內(nèi),以獲得待預警樣本對應的風險等級。本發(fā)明的個人信用風險違約預警方法能夠?qū)崿F(xiàn)對借貸者在表現(xiàn)期內(nèi)的風險等級的預警,從而實現(xiàn)了對風險的量化、分級,幫助借貸機構(gòu)制定更加有效的催收策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