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 決定書文號 | 陽自然資處字2021(35)號 |
| 違法行為類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44條 |
| 行政處罰內(nèi)容 | 責令山西陽城陽泰集團義城煤業(yè)有限公司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6.77畝(4516.54平方米),沒收在6.04畝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shè)施,限期拆除在0.73畝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shè)施,恢復土地原狀,并對非法占用的建設(shè)用地3.19畝(2130.84平方米)按10元/平方米處以罰款21308.4元,農(nóng)用地1.01畝(672.09平方米)按20元/平方米處以罰款13441.8元,耕地2.57畝(1713.61平方米)按30元/平方米處以罰款51408.3元,共計罰款86158.5元。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1-09-06 |
| 決定機關(guān) | 晉城市陽城縣自然資源局 |
| 法定代表人 |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滿商公司網(wǎng)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