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智能家用燃氣報警器
基本信息

| 申請?zhí)?/td> | CN202023158342.6 | 申請日 | - |
| 公開(公告)號 | CN214335917U | 公開(公告)日 | 2021-10-01 |
| 申請公布號 | CN214335917U | 申請公布日 | 2021-10-01 |
| 分類號 | G08B21/16(2006.01)I;G08B7/06(2006.01)I | 分類 | 信號裝置; |
| 發(fā)明人 | 常磊;張世坤;陳彬;陳紅升;路晨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鄭州暢威物聯(lián)網(wǎng)科技有限公司 |
| 代理機構(gòu) | 鄭州德勤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張微微 |
| 地址 | 450001河南省鄭州市高新技術(shù)產(chǎn)業(yè)開發(fā)區(qū)雪松路169號7號樓1201號 | ||
| 法律狀態(tài) | - | ||
摘要

| 摘要 |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智能家用燃氣報警器,包括底座和燃氣報警器主體,所述燃氣報警器主體包括主處理器、燃氣泄漏檢測模塊、人體感應檢測模塊、聲光指示模塊以及電源管理模塊,所述燃氣泄漏檢測模塊,用于在檢測到燃氣氣體濃度大于等于預設濃度閾值時觸發(fā)生成第一報警信息給所述主處理器;所述主處理器,用于在接收到第一報警信息時,控制所述人體感應檢測模塊啟動進行人體檢測,在所述人體感應檢測模塊檢測到有人且所述第一報警信息持續(xù)時間大于等于預設時間閾值,或在所述人體感應檢測模塊檢測到無人時生成第二報警信息發(fā)送給所述聲光指示模塊進行聲光報警;所述主處理器通過所述通信模塊將所述第一報警信息和所述第二報警信息上傳給服務器云平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