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zhí)行人詳情
| 失信被執(zhí)行人 | 許昌潩水新城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 |
| 身份證號碼 / 組織機構代碼 | 9141102368****049C |
| 執(zhí)行依據(jù)文號 | (2021)豫1003民初3926號 |
| 案號 | (2022)豫1003執(zhí)207號 |
| 作出執(zhí)行依據(jù)單位 | 許昌市建安區(qū)人民法院 |
| 執(zhí)行法院 | 許昌市建安區(qū)人民法院 |
| 被執(zhí)行人的履行情況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22-01-27 |
| 發(fā)布日期 | 2022-04-22 |
| 已履行 | 暫無 |
| 未履行 | 暫無 |
| 省份 | 河南 |
| 失信被執(zhí)行人行為具體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
|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 被告許昌水新城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公司確認《錦藝悅城1#地電纜供貨合同》(合同編號:XCYS-JYYC-1#地-材設【2020】003號)項下剩余未付款項共計814215.97元(含質保金45239.68元),其中原告已提交付款申請的款項共計678496.91元,該款項分三期支付完畢,分別于2021年9月30日前支付30%,即203549.07元;于2021年10月31日前支付30%,即203549.07元;于2021年11月30日前支付40%,即271398.76元;剩余的90479.37元原告焦作漢河電纜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前通過郵寄的方式將該款項付款申請書提交給被告(郵寄至許昌市建安區(qū)蘇橋鎮(zhèn)勞動北路與尚集街交叉口南500米錦藝集團,聯(lián)系人司曉一,電話13213202662,因快遞拒收、退回、超期送達原告不承擔責任),被告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該筆款項;剩余的45239.68元(質保金)焦作漢河電纜有限公司須于2021年10月31日前向被告郵寄付款申請,被告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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