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zhí)行人詳情
| 失信被執(zhí)行人 | 哈爾濱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 |
| 身份證號碼 / 組織機構代碼 | 9123010212****714C |
| 執(zhí)行依據文號 | (2018)黑0102民初6472號 |
| 案號 | (2019)黑0102執(zhí)2127號 |
| 作出執(zhí)行依據單位 | 道里區(qū)人民法院 |
| 執(zhí)行法院 | 哈爾濱市道里區(qū)人民法院 |
| 被執(zhí)行人的履行情況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19-04-17 |
| 發(fā)布日期 | 2019-08-22 |
| 已履行 | 暫無 |
| 未履行 | 暫無 |
| 省份 | 黑龍江 |
| 失信被執(zhí)行人行為具體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
|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 一、被告哈爾濱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宋輝應給付原告田景齊工程款772700元,于2019年2月3日前給付500000元,于2019年5月1日前給付272700元; 二、如被告哈爾濱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宋輝未按第一期約定的時間及金額給付,則原告田景齊可就剩余未付工程款申請執(zhí)行,并自2016年12月21日起以未付工程款數額為基數按年利率6%計付利息至實際給付之日止。 上述協(xié)議,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本院予以確認。 案件受理費11527元,減半收取5764元,由被告哈爾濱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宋輝承擔(此款原告田景齊已預交,被告哈爾濱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宋輝于2019年2月3日前一并給付原告田景齊)。 |
滿商公司網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