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zhí)行人詳情
| 失信被執(zhí)行人 | 深圳市智偉龍實業(yè)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 |
| 身份證號碼 / 組織機構代碼 | 9144030019****8617 |
| 執(zhí)行依據文號 | (2019)深仲涉外裁字第8號 |
| 案號 | (2019)粵03執(zhí)3365號 |
| 作出執(zhí)行依據單位 | 深圳仲裁委員會 |
| 執(zhí)行法院 |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 |
| 被執(zhí)行人的履行情況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19-09-12 |
| 發(fā)布日期 | 2019-12-02 |
| 已履行 | 暫無 |
| 未履行 | 暫無 |
| 省份 | 廣東 |
| 失信被執(zhí)行人行為具體情形 | 違反財產報告制度 |
|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 基于上述意見,仲裁庭裁決如下: 一、第一被申請人向申請人償還借款本金人民幣96,500,000元; 二、第一被申請人以借款本金人民幣96,500,000元為基數(shù),自2018年3月24日起按照月利率2%的標準支付利息至實際清償之日止(暫計至申請仲裁之日為人民幣17,370,000元); 三、第一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申請人為本案支出的律師費人民幣100,000元; 四、第一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申請人為本案支出的保全費人民幣5,000元、申請財產保全而產生的擔保費人民幣18,000元; 五、第一被申請人承擔本案仲裁費人民幣760,308元,該仲裁費申請人已預繳,由第一被申請人徑付申請人; 六、第二被申請人就上述各項債務及費用承擔連帶清償保證責任。 以上確定的各項應付款項,第一被申請人、第二被申請人應于本裁決送達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完畢。 本裁決為終局裁決,自作出之日起發(fā)生法律效力。 |
滿商公司網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