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zhí)行人詳情
| 失信被執(zhí)行人 | 遼寧栢榮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 |
| 身份證號碼 / 組織機構代碼 | 9121010605****270B |
| 執(zhí)行依據(jù)文號 | (2019)遼0106民初14574號 |
| 案號 | (2020)遼0106執(zhí)3666號 |
| 作出執(zhí)行依據(jù)單位 | 沈陽市鐵西區(qū)人民法院 |
| 執(zhí)行法院 | 沈陽市鐵西區(qū)人民法院 |
| 被執(zhí)行人的履行情況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20-09-04 |
| 發(fā)布日期 | 2021-02-24 |
| 已履行 | 暫無 |
| 未履行 | 暫無 |
| 省份 | 遼寧 |
| 失信被執(zhí)行人行為具體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
|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 一、被告遼寧栢榮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內(nèi)給付原告沈陽誠鵬偉業(yè)物資有限公司貨款3199349.4元;二、被告遼寧栢榮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內(nèi)給付原告沈陽誠鵬偉業(yè)物資有限公司貨款3199349.4元之利息(181341.76元從2013年7月14日起,66052.13元從2013年7月17日起,55752.37元從2013年10月7日起,208028.31元從2013年10月14日起,153908.19元從2013年10月27日起,368518.31元從2013年11月3日起,214198.14元從2013年11月26日起,632505.78元從2013年12月8日起,231158.4元從2013年12月12日起,115186.85元從2013年12月13日起,205132.26元從2013年12月16日起,382304.21元從2013年12月20日起,385262.69元從2014年5月9日起,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4倍計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駁回原、被告的其他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38066元,由被告遼寧栢榮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承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預交上訴案件受理費,上訴于遼寧省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如在上訴期滿7日內(nèi)未交納上訴案件受理費,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 |
滿商公司網(wǎng)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