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像頭管控行為的審計方法、裝置、電子設備及存儲介質

基本信息

申請?zhí)?/td> CN202111454966.9 申請日 -
公開(公告)號 CN114189371A 公開(公告)日 2022-03-15
申請公布號 CN114189371A 申請公布日 2022-03-15
分類號 H04L9/40(2022.01)I;G06F16/903(2019.01)I 分類 電通信技術;
發(fā)明人 梁艷杰;萬志宇 申請(專利權)人 北京天融信軟件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 北京超凡宏宇專利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代理人 賈耀斌
地址 100000北京市海淀區(qū)上地東路1號院3號樓四層
法律狀態(tài) -

摘要

摘要 本申請?zhí)峁┮环N攝像頭管控行為的審計方法、裝置、電子設備及存儲介質。方法包括:獲取流經網關的流量數據,網關與攝像頭通信連接,流量數據包括用戶對攝像頭進行管控操作所產生的數據;對流量數據進行分析,獲得流量數據對應的目標管控行為;根據目標管控行為從行為規(guī)則庫中確定目標行為規(guī)則,并利用目標行為規(guī)則確定目標管控行為是否為異常行為;其中,行為規(guī)則庫包括多條行為規(guī)則。本申請實施例通過獲取流經網關的流量數據,并對流量數據進行分析,以確定用戶操作攝像頭的行為是否是異常行為,由于用戶對攝像頭的所有操作都會以流量數據的形式流經網關,因此,可以全面的對用戶操作攝像頭的行為進行審計,提高了審計的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