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像頭管控行為的審計方法、裝置、電子設備及存儲介質
基本信息

| 申請?zhí)?/td> | CN202111454966.9 | 申請日 | -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189371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3-15 |
| 申請公布號 | CN114189371A | 申請公布日 | 2022-03-15 |
| 分類號 | H04L9/40(2022.01)I;G06F16/903(2019.01)I | 分類 | 電通信技術; |
| 發(fā)明人 | 梁艷杰;萬志宇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天融信軟件有限公司 |
| 代理機構 | 北京超凡宏宇專利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賈耀斌 |
| 地址 | 100000北京市海淀區(qū)上地東路1號院3號樓四層 | ||
| 法律狀態(tài) | - | ||
摘要

| 摘要 | 本申請?zhí)峁┮环N攝像頭管控行為的審計方法、裝置、電子設備及存儲介質。方法包括:獲取流經網關的流量數據,網關與攝像頭通信連接,流量數據包括用戶對攝像頭進行管控操作所產生的數據;對流量數據進行分析,獲得流量數據對應的目標管控行為;根據目標管控行為從行為規(guī)則庫中確定目標行為規(guī)則,并利用目標行為規(guī)則確定目標管控行為是否為異常行為;其中,行為規(guī)則庫包括多條行為規(guī)則。本申請實施例通過獲取流經網關的流量數據,并對流量數據進行分析,以確定用戶操作攝像頭的行為是否是異常行為,由于用戶對攝像頭的所有操作都會以流量數據的形式流經網關,因此,可以全面的對用戶操作攝像頭的行為進行審計,提高了審計的準確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