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zhí)行人詳情
| 失信被執(zhí)行人 | 清芝融科商用機器股份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 |
| 身份證號碼 / 組織機構代碼 | 9111010874****321B |
| 執(zhí)行依據文號 | (2019)粵1972民初16213號 |
| 案號 | (2020)粵1972執(zhí)10093號 |
| 作出執(zhí)行依據單位 | 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執(zhí)行法院 | 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被執(zhí)行人的履行情況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20-08-06 |
| 發(fā)布日期 | 2020-09-17 |
| 已履行 | 暫無 |
| 未履行 | 暫無 |
| 省份 | 廣東 |
| 失信被執(zhí)行人行為具體情形 | 其他規(guī)避執(zhí)行 |
|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 網上立案編號【Z11621204610156】。本案在審理過程中,經本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原、被告雙方確認,被告清芝融科商用機器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東莞市嘉通精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支付305609.56元以了結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 二、被告清芝融科商用機器股份有限公司將本調解協(xié)議第一調解項確定的金額305609.56元分4期支付給原告東莞市嘉通精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具體支付方式為:第一期于2020年6月20日前支付76402.39元、第二期于2020年7月20日前支付76402.39元、第三期于2020年8月20日前支付76402.39元、第四期于2020年9月20日前支付76402.39元,上述款項由被告清芝融科商用機器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至原告東莞市嘉通精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指定銀行賬戶(賺號:723757740305;戶名:東莞市嘉通精密五金朝品有限公司;開戶行:中國銀行東莞長安支行 三、原告東莞市嘉通精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放棄對被告清芝融科商用機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其它訴訟請求; 四、若被告清芝融科商用機器股份有限公司就本調解協(xié)議確定的款項有任何一期未按時足額支付,則視為全部未付款項提前到期,原告東莞市嘉通精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有權按未付款項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被告清芝融科商用機器股份有限公司還須向原告支付違約金50000元; 五、被告清芝融科商用機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吳衛(wèi)(公民身份號碼為1101081965****227X)自愿對本調解書中確定的由被告清芝融科商用機器股份有限公司承擔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六、本案受理費6208元、保全費2156元(已由原告東莞市嘉通精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預交),由原告東莞市嘉通精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承擔。 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以上調解協(xié)議經雙方當事人在調解協(xié)議或調解筆錄上簽名或捺印起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上述調解協(xié)議,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本院予以確認 |
滿商公司網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