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 決定書文號 | 漣(消)行罰決字〔2019〕0037號 |
| 違法行為類型 | 其他違法行為 |
| 行政處罰內(nèi)容 |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19年修正)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七項之規(guī)定,現(xiàn)決定給予你單位罰款人民幣伍仟元整的處罰。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19-12-13 |
| 決定機關(guān) | 漣源市消防救援大隊 |
| 法定代表人 |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zé)任由當(dāng)事人自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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