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筒倉相互回收裝置及回收方法
基本信息

| 申請?zhí)?/td> | CN201110256812.9 | 申請日 | -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51081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2-15 |
| 申請公布號 | CN102351081A | 申請公布日 | 2012-02-15 |
| 分類號 | B65D88/06(2006.01)I;B65D90/00(2006.01)I;B01D50/00(2006.01)I | 分類 | 輸送;包裝;貯存;搬運薄的或細絲狀材料; |
| 發(fā)明人 | 金立平;萬治安;吳鋒;云建平;張家華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中國上海外經(jīng)(集團)有限公司 |
| 代理機構(gòu) | 上海宏威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金利琴 |
| 地址 | 200032 上海市徐匯區(qū)小木橋路681號 | ||
| 法律狀態(tài) | - | ||
摘要

| 摘要 |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水泥筒倉相互回收裝置及回收方法,相鄰兩個水泥筒倉頂部出氣口通過排氣連通管連接,使第一個水泥筒倉至最后一個水泥筒倉空氣全部連通,在第一個水泥筒倉和最后一個水泥筒倉兩側(cè)增設空氣清潔罐,且第一個水泥筒倉和最后一個水泥筒倉的排氣管分別插入空氣清潔罐中。利用相鄰的水泥筒倉來回收前一個水泥筒倉排放的空氣進行沉淀,然后通過排氣連通管再次排放到下一個水泥筒倉進行再次沉淀,直至排放到最后一個水泥筒倉進行沉淀,最后一個水泥筒倉排放的氣體、再經(jīng)過空氣清潔罐中的水進行過濾,最后將徹底清潔的空氣排放到大氣中去。本發(fā)明具有免維護、無水泥損耗、排放零污染等特點,并且可以使用在一切儲存散裝水泥的場所。 |





